问题 | 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还开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的开庭情况较为复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若在二次开庭时,双方对于离婚这一关键问题已达成共识,并且不存在其他的争议事项,那么法庭通常会选择直接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这是因为在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无需再进行冗长的庭审过程,能够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例如,双方可能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此时法庭只需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调解或作出相应判决即可。 然而,倘若在二次开庭时,一方提出了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又或者双方对某些关键问题依然存在分歧,那么法庭很可能会决定再次开庭。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让双方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从而使法庭能够作出更加公正的裁决。 比如,一方可能在二次开庭时突然拿出一份重要的证据,这就需要法庭再次开庭进行审查和质证;或者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法庭就需要再次开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合理的判决。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一定不再开庭,最终是否再次开庭需要根据具体的庭审情况,由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和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情况复杂。小朱和小李已对离婚达成共识,但小胡(小李律师)拿出新证据证明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贡献更大,财产分割应倾向小李,小朱不同意,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双方仅对离婚达成一致,无其他争议,法庭可直接调解或判决。但本案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 2、一方提出新证据且导致争议,法庭为查明真相、公正裁决,可能再次开庭审理。所以本案很可能再次开庭处理财产分割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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