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内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回当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一般是在婚姻登记地。
倘若双方都属于四川省内的居民,一般来讲就得回到婚姻登记地去办理离婚手续。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的话,那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当一方起诉离婚时,这个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话,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总而言之,在大多数情形下,是需要回到当地去办理离婚手续的,然而也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是可以在其他地方提起起诉的。 关于具体的相关事宜,大家可以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或者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能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为四川省居民,在当地登记结婚。后小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欲离婚,考虑是回婚姻登记地办手续还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存在争议。另外,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管辖法院的确定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当小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起诉离婚时,根据规定,小朱可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这是对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 2、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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