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县里办的结婚证可以在市里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要是在某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那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2.倘若双方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并且在外地已经居住满一年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注意的是,公民因为住院就医而待在某个地方的情况是除外的。 4.所以,要是在县里办理的结婚证,在市里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具体是由哪个法院来管辖,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比如,若一方户口在县里,另一方户口在市里,且在市里居住满一年,那在市里的法院办理离婚时,就需要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县里领取结婚证。后来两人都到市里居住满一年。小朱要离婚,向市里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小李认为应该由县里的法院管辖,因为结婚证是在县里领的,双方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可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市里为双方经常居住地,应按此确定管辖法院,而不是以结婚证领取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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