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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是否生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盖章后并非能即刻生效。
一般来讲,离婚协议是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的那一天开始才正式生效的呢。
2.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夫妻二人都自愿决定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都协商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
不过呢,在还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这个协议仅仅具备合同的效力哦,它对夫妻双方是有一定约束的,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双方的行为,但它可不会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那种法律效力。
3.只有当夫妻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成功领取到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这时候它对夫妻双方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要是其中一方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就反悔了,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达成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盖章。但在领取离婚证前,小朱反悔。小李认为协议已盖章应生效,小朱则觉得没领离婚证就不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未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仅具有合同效力,小朱有权反悔。
2、虽然协议盖章,但按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才生效,此时小李不能仅依据盖章的协议要求小朱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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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