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省异地离婚能在异地办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异地离婚,是不能直接在异地办理离婚证的。
离婚这件事必须要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2.然而,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倘若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那么另一方提起的离婚案件,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3.所以说,要是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在异地进行起诉离婚是可行的,但这并不是办理离婚证。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离婚手续大多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在异地办理的话,是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的。 比如,必须要满足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等特定情况,才可以通过异地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他们想离婚。小朱户口在A市,小李户口在B市。小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后,小朱想离婚,但小朱希望直接在现居住地办理离婚证,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利在现居住地直接办理离婚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本省范围内异地不能直接办离婚证,需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2、小李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朱若起诉离婚可由小朱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不是直接办理离婚证,小朱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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