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起诉离婚是在哪里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异地起诉离婚时,一般会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开庭。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除外的。 2.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超过了一年,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具体来说,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当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时,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3.总之,异地起诉离婚的开庭地点大多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以保障诉讼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欲起诉离婚。小朱称自己在现居住地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但小李认为小朱的现居住地是住院就医的地方不应算经常居住地。双方就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李坚持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正常情况下小李起诉离婚可由小李住所地法院管辖。 2、小朱虽称现居住地满一年,但若是住院就医地则不能算经常居住地,若确实如此,仍应由小李住所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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