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起诉离婚对方都没有来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出现两次起诉离婚,而对方均未到庭的情况时,通常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被告一旦被传票传唤,倘若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亦或是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么法庭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具体到离婚诉讼里,倘若其中一方连续两次都未到庭,此时法院会把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整个庭审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分析。 要是能够确切地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即便对方没有到庭参与庭审,法院依然有很大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3.然而,倘若原告没有办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仅仅只是因为对方不到庭这一个原因就判决离婚的话,这种可能性相对而言就会比较小。 总之,对于是否能够判决离婚以及具体的判决结果,都需要紧密结合案件实际所具备的证据以及庭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为夫妻关系,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传票传唤小胡,小胡均未到庭。小朱再次起诉离婚,小胡仍未到庭。小朱提交了一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但证据并不十分充分,双方对是否判决离婚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两次被传票传唤均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小朱虽提交证据但不充分,仅因小胡不到庭就判决离婚可能性小。法院需综合考量小朱证据和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而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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