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次起诉男方不出庭可以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男方不出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
一般来说,男方不出庭本身并不会直接促使法庭做出判离的决定。 2.按照法律规定,当被告被传票传唤后,倘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么法庭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倘若男方不出庭,且不存在特殊情况,法庭通常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展开审理和作出判决。 3.然而,不能仅仅因为男方不出庭这一个单一的情况,就笃定地得出必然判离的结论。 法庭在判决时,还需要综合考量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等诸多因素。 如果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便男方没有出庭,法庭也有可能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但如果证据不足,即便男方出庭了,也不一定就能够判决离婚。 4.所以,对于离婚诉讼中是否能够判离这个问题,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不能仅凭男方是否出庭这一表面现象就轻易下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传票传唤小胡(男)出庭。但开庭时小胡不出庭,无特殊情况。小朱提供了一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于是否判离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小胡不出庭应判离,而法院需综合考量证据等因素判定。 案情分析: 1、小胡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2、法院不能仅因小胡不出庭就判离,要依据小朱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审理。 3、若小朱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虽小胡不出庭也可能判离,证据不足则不一定判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