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一年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设定,倘若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时长累计达到二年,并且经调解依旧无效,那么就应当准许离婚。
这里所说的“二年”,通常指的是连续不间断地分居满二年。 倘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双方仅仅分居了一年,仅仅这一年的时间是未满足法定的分居满二年的标准的。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全方位地综合考量双方分居的缘由、彼此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生活的实际情况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以此来判定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 比如说,在分居期间,如果双方确实没有任何感情上的交流,并且还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像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较为重大的过错行为,这种情况下,法官也有可能会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总之,对于是否能够离婚这件事,需要紧密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官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来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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