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有一方不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时长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去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那么离婚程序就会暂时被搁置下来。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双方都没有申请,那就意味着他们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倘若出现一方拒绝前往办理手续的情况,另一方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仔细询问对方不去办理的缘由,然后尝试用合理的方式去说服对方,希望对方能够配合完成后续的手续。 4.如果经过沟通后仍然没有效果,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事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不一定能完全符合当事人的期望。 5.总之,在离婚冷静期遇到一方不去办理手续的这种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谨慎地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尽可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小朱未按规定与小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小李多次沟通,小朱仍拒绝前往,双方就离婚手续办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前往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双方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小李与小朱沟通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诉讼离婚耗时耗力,且结果未必符合期望,小李需谨慎选择解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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