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多久拿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事儿呢,要是双方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啦,并且也符合法定的条件,那当场就能把离婚证给领走啦。
2.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哈:首先呢,双方得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接着就会有30天的冷静期啦。 在这30天里面呀,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这个申请哦。 等冷静期期满后的30天之内呢,双方得一起到民政局去领取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去领取,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啦。 3.这里有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就是材料一定要准备得妥妥当当的,像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这些都不能少。 要是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那办理的时间就可能会变长啦,甚至有可能都没法当场领到离婚证呢,这时候就得回去把材料补充完整,然后再重新办理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小朱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应当场领取离婚证,但民政局工作人员发现离婚协议书中存在部分表述不符合规定。小朱觉得这只是小问题,不应影响当场领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材料必须符合规定,工作人员做法符合程序要求。 2、小朱对材料问题的认识存在偏差,民政局对于材料审核有严格标准,若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确实可能无法当场领取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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