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倘若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女方依旧坚持要离,那么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会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展开审理工作,其关键就在于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2.比如说,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像夫妻双方分居已经满了两年,或者男方存在重婚行为,又或者男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等,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然而,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或许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但值得注意的是,女方在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起诉,通常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3.在整个离婚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留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的通信记录,这可以反映出夫妻之间的相处状态; 还有证人证言,若是有知情的第三人能够为女方的诉求提供支持,那将是很有帮助的。 总之,离婚是一件大事,必须要谨慎对待,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因素,不要轻易做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女)与小李(男)经历离婚冷静期后,小李坚决不同意离婚,小朱仍坚持离婚便向法院起诉。小朱称夫妻感情破裂,但无有力证据。小朱主张有分居情况但未满两年,小李也无重婚、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小朱准备六个月后再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由于小朱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分居未满两年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那时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这也是为了平衡双方权益,给予双方足够时间考虑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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