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存在冷静期这一重要条款。
当夫妻双方决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会拥有30天的冷静期。 在这30天的时间里,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30天就像是一个“缓冲期”,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去重新审视这段婚姻,让那些可能因为一时冲动而想要离婚的夫妻有机会冷静下来,深入思考离婚是否真的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期间双方都没有提出撤回申请,那么就可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但若其中一方未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让当事人在做出离婚决策之前能够充分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给双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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