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能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有一方想要离婚,那是可以直接跑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
不过,这得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得是双方都自愿离婚,不能有一方被逼着离的情况; 其次,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等这些事儿,双方得都协商好,达成一致意见。 要是双方能满足这些条件,那就可以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啦。 然后,还得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过后,双方得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的话,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啦。 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类的方面存在分歧、有争议,那就不能仅仅靠着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啦,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 总之,到底能不能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主要就看双方是不是都自愿的,并且对于相关的这些事项是不是都协商好了、达成一致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