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离婚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武汉,离婚有一个重要的冷静期规定。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夫妻双方都自愿想要离婚时,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在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前面所说的这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又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武汉离婚这个过程中,需要经历整整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只有当这三十天期满,并且双方依然都愿意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最终领取到离婚证。 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在离婚前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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