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外地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对于管辖权的规定是这样的:一般而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那就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总而言之,当男方在外地起诉离婚时,通常是在男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不过到底是在哪一个法院,得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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