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了离婚一个月不去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申请离婚后一个月未去办理后续手续时,极有可能使离婚程序陷入停滞状态。
离婚案件存在一个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务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能按时申请,便会被视作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倘若其中一方不去办理手续,另一方首先应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对方不愿前往的缘由,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无果,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途径来处理离婚事宜。 不过,诉讼离婚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等。 3.总之,为了避免离婚程序被拖延,或者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我们应当尽快与对方展开沟通,或者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 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妥善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宜,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一个月后进入冷静期后的三十天内,小朱未与小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李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这便产生了争议。小李尝试与小朱沟通,小朱却不愿说明原因,也不肯去办理。 案情分析: 1、小朱未按时与小李申请领取离婚证,按照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2、小李在小朱拒绝沟通、不去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等诉讼离婚的条件,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