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没有去办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离婚冷静期达到30天后,如果当事人未去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在这30天的冷静期过后,若当事人仍希望离婚,就必须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 3.而且,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进一步强调了离婚的严肃性和慎重性。 4.离婚是一件涉及到家庭和个人生活的重大事情,应该谨慎考虑。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对相关事宜有疑问,咨询专业律师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专业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改变想法不想离了,但小李坚持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小朱未去办理手续,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小李认为这不合理,认为小朱应配合继续办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内一方改变想法可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规定。 2、30天冷静期后小朱未办理手续视为撤回申请也是符合规定的,小李虽坚持离婚但不能违背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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