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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南人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湖南人是能够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的。
要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就得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倘若广东符合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条件,那就可以在广东办理。
2.要是进行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并且连续居住已经满一年以上了,那就可以向广东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3.不过,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状况来判断,像婚姻登记地的相关规定,以及法院管辖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等。
要是打算办理离婚手续,最好提前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这样能确保办理的过程可以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湖南籍夫妻,两人在广东生活多年。小朱想离婚,小李不同意协议离婚。小朱认为广东是小李的经常居住地(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欲向广东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小李则称婚姻登记地不在广东不应在此诉讼,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广东为小李经常居住地(满一年以上),根据诉讼离婚管辖规定,小朱可向广东法院起诉。
2、小李提及婚姻登记地因素,但在诉讼离婚中,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优先于婚姻登记地,所以关键在于小朱能否证明小李的居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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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0: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