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回登记所在地办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件事,通常得在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法律的规定,内地的居民要是自愿离婚,那男女双方就得一起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面有一些特殊情况。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这个案件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那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在登记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遇到了这些特殊情况,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在其他相关的地点去办理。 这就是关于离婚办理手续的一些规定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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