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签字了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签字后,有着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天时间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想离婚,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所说的规定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有去申请,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双方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离婚这个决定,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举动。 当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依然愿意离婚,就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顺利领取到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了。 而如果有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了申请,那么整个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婚姻关系得以保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后,小朱心生悔意不想离婚了,但小李仍想继续离婚程序。小朱认为自己有权撤回申请,小李却觉得小朱此举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冷静期过后,小李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由于小朱撤回了申请,按照规定整个离婚程序终止,即使小李仍想离婚,婚姻关系也得以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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