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直接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中国,离婚这一行为通常需历经冷静期。
依照法律条文,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所说的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进行申请,便会被视作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之下,可能就无需历经冷静期。 就好比说,其中一方患上了重大疾病,或者出现了失踪等状况,致使无法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不会受到冷静期的限制。 3.总而言之,一般来讲离婚是需要经过冷静期的,但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诉讼等途径是能够避免冷静期限制的。 而具体到底是何种情况,得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真实情形来确切地予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想要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了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后悔了,想要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坚持要离婚。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利撤回,小李觉得小朱出尔反尔,两人产生争议。后来小朱失踪,小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分析: 1、在冷静期内,一方有权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失踪后,小李提起诉讼,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不受冷静期限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