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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可以提前领离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乃是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程序里的一个特定阶段。
当冷静期圆满结束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就等同于自行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这就意味着,在离婚冷静期内,是绝对不可以提前把离婚证给领走的。
只有等到冷静期完完整整地过去,并且双方都在规定的时间里去申请领取离婚证,才能够达成离婚的目的。
倘若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突然反悔,内心不再渴望离婚,那么婚姻关系就不会被解除,依然会继续维持下去。
3.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促使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大事上,能够更加深思熟虑、谨小慎微。
它就像是一道关卡,不能随意被提前跨越而领取离婚证,以此来保障离婚决策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轻易结束一段婚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小朱认为已经可以离婚,要求小李一起去领离婚证,但小李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小朱认为既然冷静期已过,就该领离婚证,而小李坚持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需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李反悔不去,婚姻关系不会解除。
2、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保障离婚决策的严肃性,一方反悔则离婚程序无法继续推进,小朱不能仅凭冷静期结束就独自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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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