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次诉讼有一方不同意能离掉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的二次诉讼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
通常情况下,即便一方在第一次诉讼中不同意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另一方再次起诉,若能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行为,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或者与他人同居,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另一方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即便没有上述明显的情形,但如果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夫妻分居满两年,且双方在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仅仅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可能仍会判决不准离婚。 3.所以,在进行二次诉讼时,务必准备充分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让离婚的诉求得到更合理的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第一次离婚诉讼,小李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小朱再次起诉,称小李存在重婚行为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案情分析: 1、小朱提供小李重婚证据,如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符合离婚条件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2、若小朱仅以夫妻分居满两年且互不履行义务为由起诉,虽可能增加离婚可能性,但需看证据是否充分,若证据不足,法院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所以二次诉讼需充分准备证据,以增加判决离婚的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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