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手续必须回男方当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下,办理协议离婚这一事项,要求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倘若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男方所处的地方,那也是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进行办理的,不过这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像女方所在地要是双方共同的居住地等。 而对于诉讼离婚,是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需要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指的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男方从户籍所在地离开后,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个地方。 由此可见,办理离婚手续并不一定就必须要回到男方当地,而是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在男方当地或者其他满足相应条件的地方去办理。 这样一来,就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夫妻的实际需求,让离婚手续的办理更加便捷和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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