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作为法庭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在法庭中是可以充当证据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决定离婚之时,针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诸多重要事项所达成的书面性协议,它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 当在离婚诉讼过程里,倘若其中一方坚持要依照离婚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来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就可以把这份离婚协议书呈交到法庭之上。 法庭会对其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会把它与其他的证据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去判断这份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不过,有几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其一,只有当离婚协议书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并且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时,法庭才会认可它为有效的证据。 其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使得协议书并非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又或者协议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很可能不会被法庭采纳为有效的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小朱反悔,小李起诉离婚并要求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约定,将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而小朱称签订协议时受胁迫,双方就协议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书满足法定形式要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庭会认可其为有效证据,按协议内容判定相关事项。 2、若小朱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庭可能不采纳该协议作为有效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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