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可以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浙江地区,办理异地离婚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当双方都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时,如果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案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倘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在起诉时的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而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另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并且,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同,那么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异地办理离婚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这些基本的证件,同时还要准备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大家可以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法院,他们会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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