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不和可以单方面诉讼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夫妻中的一方希望离婚时,存在两种途径。
其一,可由相关的组织对双方进行调解,尝试化解矛盾,修复感情; 其二,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形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在起诉状中,要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事实,比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包括分居的时间、地点等细节; 以及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等。 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审理。 判断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仅仅因为感情不和这一个因素。 只有当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时,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都有责任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感情不和,小朱想离婚。小朱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他在起诉状中写明两人已分居两年,且有小丽出轨的聊天记录为证。但小丽觉得还有感情不想离婚,认为小朱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审理此案件,需判定感情是否真的破裂。 案情分析: 1、小朱依据民法典规定提起离婚诉讼,提供了分居和小丽出轨证据,但这只是他单方面的举证。 2、小丽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不能仅依据小朱证据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按照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标准来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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