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必须在结婚所在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并非一定得在结婚所在地进行。
通常来讲,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案件。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那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起诉离婚到底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得依据具体的情况去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必须在结婚所在地办理。 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好好去了解和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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