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冷静期一个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要注意,前面所说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紧接着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在这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没有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离婚的冷静期制度。 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想要离婚,但冷静下来后可能会发现其实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 通过这个冷静期,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轻率地决定离婚,从而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让夫妻关系能够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更加稳固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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