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方不同意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能判离。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法定条件。 比如说,当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像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持续同居;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另一方进行虐待、遗弃; 还有那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情况; 以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二年等情形出现时,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仅仅是因为对方不同意离婚,同时又不存在上述这些法定的情形,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不予离婚。 此时,原告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 所以说,在起诉离婚而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仔细判断是否能够判离,不能一概而论。 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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