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对方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起诉时遇到对方联系不上的情况,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选择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就像是向茫茫人海中发出了一个特别的通知,告知对方关于诉讼的相关事宜。 公告期为60日,这60天就像是给对方一个“缓冲期”,让他们有机会了解到诉讼的情况。 公告期满后,即便对方没有亲自到庭,法院也不会因此而停止审理程序。 在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明确地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就会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这就像是给这段已经破裂的婚姻一个正式的“裁决”,让双方的关系得到一个了结。 然而,如果无法确认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就需要等待对方出现之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这就像是在等待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只有当对方出现了,才能更好地了解双方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合适的决定。 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起诉及公告的证据。 这些证据就像是我们的“护身符”,能够证明我们已经依法履行了诉讼程序,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公告送达等法定程序,我们可以确保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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