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了民政局直接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夫妻俩人都心甘情愿地想离婚,那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能把婚给离了。
得双方一块儿跑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然后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书之类的材料。 接着,还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的程序,等婚姻登记机关给登记了,再发给离婚证,这时候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解除。 不过,如果只有一方不想离婚,或者在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这些问题上没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光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可不行,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得让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所以,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去民政局就能直接把婚给离了,得看具体是啥情况,得好好判断判断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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