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要去民政局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那可是得去民政局办理的事儿。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前面说的这个期限满了之后,又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在这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所以说,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夫妻双方一定要按照规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样才能保证离婚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可得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得慎重地决定到底还要不要继续离婚。 要是在冷静期里有一方反悔了,那离婚程序就没法再继续进行下去。 这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多一些思考的时间,别那么冲动,毕竟离婚可不是一件小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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