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处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去办理婚姻登记处的离婚手续,那可得提前准备好一些东西。
得带上双方的身份证,这可是能证明你们身份的重要证件。 还有结婚证也不能少,可是你们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离婚协议那可是必不可少的,这里面得明确地写出你们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愿,而且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等这些事项,都要协商得一致才行。 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你们双方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然后把前面说的那些材料都提交上去。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你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看看材料是不是齐全,是不是符合法定的形式。 接着,会有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你们当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等这个冷静期期满了之后的三十日内,你们双方还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再对你们的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就会予以登记,然后发给你们离婚证,这样你们的婚姻关系也就解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