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跳过离婚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离婚通常是不能越过离婚冷静期的。
这离婚冷静期可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程序,它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能好好地去处理离婚这件大事,防止因为一时冲动就把婚给离了。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要求,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算起,三十天内,要是有哪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且,前面说的这三十天期限满了之后,还得再往后三十天,这期间双方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比如说一方得了重大疾病啦,或者被宣告失踪啦之类的,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了,这时候要是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才有可能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不过,这种情况得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可不能直接就把离婚冷静期给跳过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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