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没有民政局盖章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那可是得经过民政局盖章才会生效。
它,是夫妻双方都自愿决定离婚的一种表示,同时,也是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方面都协商得妥妥当当达成的协议。 要是仅仅夫妻双方签了字,可还没走完离婚登记的程序,这协议可压根儿就没什么法律效力。 只有当夫妻俩一块儿跑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经过民政局仔细审查,确认符合离婚的条件,并且盖上章之后,这离婚协议书才算是正式生效,对夫妻双方那可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要是没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一方突然反悔了,那这协议可就没啥强制执行力,到时候还得通过打官司之类的方式来解决离婚以及相关的事儿。 所以说,离婚协议书能不能生效,那可跟民政局盖章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不能马虎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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