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回所在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并非必定得回到原先的所在地。
倘若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出了一年时间,那么当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这类案件是可以由原告所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且时间都超过了一年,在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就由原告在起诉时被告所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然而,要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一般就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固定居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所以,到底离婚是否需要回到所在地,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别。 要是进行诉讼离婚,就得考量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长等相关因素; 要是进行协议离婚,那就必须得去到一方长期固定居住的地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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