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住人的房子物业费怎么收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那些没人住的房子,物业费还是得正常交的。
依据相关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都已经按照事先约定以及相关的规定去提供服务,要是业主仅仅以自己没享受到或者压根就不需要接受那些相关的物业服务作为理由来进行抗辩,那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哟。 要是业主长时间没入住房子,是可以跟物业服务企业去商量着适当减免一部分物业费的,不过具体能减免多少的幅度,得由双方一起去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有可能会减免70%到90%这么个范围,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得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来提供服务,像公共区域的维护,还有安全保障之类的工作,都还是得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所以说,没住人的房子确实也应该缴纳物业费,只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是可以跟物业去协商着适当减免一些的。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套房屋后长期未入住,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提供了服务并要求小朱缴纳物业费,小朱以自己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及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以未享受或不需要服务抗辩不缴纳物业费,法院不会支持,所以小朱此理由不成立。 2、小朱长时间未入住可与物业协商减免物业费,减免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70%-90%范围。 3、物业服务企业需按合同约定标准和内容提供服务,履行公共区域维护、安全保障等职责,若履行到位,小朱应缴纳物业费,可协商减免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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