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能当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效力。离婚证是由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共同到其中一方所在的常住户口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发放的离婚证书。
但是如果双方是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的话一般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判离证书。 双方需要准备离婚相关证件,准备离婚相关材料,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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