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签了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预售登记之后有任何一方需要终止购房行为,应首先与对方进行充分且必要的沟通与商议,以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解除相应的购房协议;
其次,也可在签订的合同中预先设定相关条款,明确约定解除购房协议的条件和流程,并且在符合该等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对方发出正式的解除购房协议通知,待通知抵达对方之时,即视为购房协议已被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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