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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保后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如下:首先,由于房屋本身的主体结构质量未满足相应要求而无法进行实际交付使用;或者房屋虽已交付使用但经过严格的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并未能达到相关标准时,对于购买者提出的解除合同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诉求,应当予以赔偿。其次,当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侵害了购买者对住房的正常使用以及日常生活环境时,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最后,若已经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着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只要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维修来解决,那么在保修期限内,出售方就必须承担起修复这些问题的责任,如若未能及时实施维修工作,则需向购买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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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