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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夫妻房产证共有纠纷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构成事实婚姻,无论是否办理登记手续,该房产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2.若未能构成事实婚姻,但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者,可依法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在补办手续之后,该房产便视作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拒绝补办相关手续的当事人,则意味着其双方并非合法夫妻身份,仅属同居关系。至于双方在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若对于各自所负担的出资比例及对房产所有权所享有的份额已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则应按照该协议进行处理;若未曾作出任何约定且就房产所有权产生争议时,则应以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姓名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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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