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退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支付定金后,即使决定退房,但也并不意味着所缴纳的定金便可全数退还。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当债务人为遵从相应的义务而履行其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收回。对于那些已经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无法达到合同预期的效果,那么他们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然而,如果因开发商自身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此时便有可能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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