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五万定金不要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到五万元订金之时,若发生反悔不想出售房屋的事宜,需要负担起相关的法律责任,以下将对这种情形进行详细说明:假定双方事先已经达成协议,规定该两万元款项作为订金来处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契约义务,通常需要向买方支付等额于原订金额的双倍赔偿款;然而,如果在合同条款中另有其他约定事项,则卖方除了需支付上述双倍赔偿款外,还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务必坚守诚信原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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