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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诸多特定状况之下,诸如房产遭到双重销售等问题,买方享有权利要求开发公司对其由此造成之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者是撤销双方过去签署的合同,同时向其索求返还部分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在此过程中,如果卖方未经过买家允许擅自将该房产转让至第三方手中,且已经使得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法达到原有的执行目标,那么身为购房者的您,自然拥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关系,并要求对方归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最高额度可达您所支付购房款的两倍。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生效后,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再次将同一房产售予他人,从而导致买方无法顺利取得房产的情况。此时,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关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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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