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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有明确约定,否则,居住权的设立是未经投资回报的、免费的。在设定居住权方面,必须向相关的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居住权登记。待登记手续完成后,该项居住权即行生效。此外,在任何情况下,居住权均不可被转让或继承。同样,以设定了居住权的住所为标的物的租赁活动也是不允许的,但双方当事人如另有明确约定则除外。关于居住权的争议,应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寻求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处理;若调解亦无法化解矛盾,则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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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1: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