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延期交房赔偿流程详细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不动产延期交付的困境时,业主享有多种合法有效的救济措施:首先,业主可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表达自身权益并敦促对方迅速履行合约中的交付责任,同时应索取相应的违约金以弥补因延迟交房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若经过合理的催促后,开发商仍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满足交付要求,此时根据相关法规,业主有权依法请求解除与开发商间的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形中,如卖方未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产,或者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经适当催告后如仍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得不到妥善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依据法律基本原则寻求解约权力,前提条件是双方此前对此未有特殊的另行约定。至于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交房遥不可及的极端情况,业主同样有权依法或依据双方先前签订的合同条款解除买卖协议,同时还可向开发商追讨购房款、逾期利息以及滞纳金等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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