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的定金可以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予以退还的问题。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与责任,那么这部分定金应该被抵充为最后的成交价格或者直接退回到买方手中。
然而,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达到签订完整的购销合同的条件,或者由于双方对于整份协议以及所有补充条款在内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进行签约,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给买方的。 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导致整个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那么此时,定金也应当被退还给买方,并且还需要额外支付双倍的金额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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