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守约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如违约方未能在收到终止履行通知后提供有效担保,或者未能恢复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状况,然而依然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执行原定的合同条款,那么守约方有权拒绝违约方提出的请求,并且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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